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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布死刑复核案件听取律师意见办法
发布时间:2015-1-30 阅读:3932次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日前,****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    《办法》共10条,主要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办理死刑复核案件中就辩护律师提出查询立案信息、查阅案卷材料、当面反映意见、提交书面意见、送达裁判文书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和流程。其中明确,辩护律师可以联系****人民法院查询立案信息和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案件承办法官应当及时安排。《办法》还同时公布了****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庭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

    据了解,刑事诉讼法****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办法》是对上述法律规定的进一步细化,有利于保障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有利于确保死刑复核案件质量,是死刑核准制度的又一次重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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