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弘风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福礼联系电话:15378238568座 机:0816-2225389传 真:0816-2225389邮 箱:3076775518@qq.comQ Q: 3076775518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临园路东段17-10号(翠花街58号)土产果品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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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弘风律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1年成立的绵阳地区法律顾问处。1997年由绵阳市律师事务所改名而来。是绵阳**早成立的法律服务机构。2008年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绵阳市司法局直属管辖的律师事务所,地处繁华的市中心翠花街58号土产果品大厦三楼,交通便利,出入方便, ....more>>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的通知2008年12月15日川价发〔2008〕246号 各市(州)物价局、司法局,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司法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2006〕611号)文件精神,省物价局、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经过两年试行,对规范我省律师收费行为,促进律师行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现正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原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6〕258号)停止执行。 四川省律师服目及标准 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实行计件收费。 (一)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阶段):1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2000元;3、审判阶段:3000-30000元。 (二)办理刑事自诉案件:2000-15000元。 (三)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代理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四川弘风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王福礼 联系电话:15378238568 座 机:0816-2225389 传 真:0816-2225389 邮 箱:3076775518@qq.com QQ:3076775518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临园路东段17-10号(翠花街58号)土产果品大厦三楼 网址:www.schfls.com 备案号:蜀ICP备20230427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