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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某酒后杀人案——成功免死
发布时间:2015-1-30 阅读:2938次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兰某酒后杀人案——成功免死
2011年9月1日晚上,被告人兰某因家务琐事与其母亲赌气,先后在家中和附近饭店酗酒,当晚12时许,兰某又到酒吧喝酒,该酒吧经理发现兰某饮酒过量,怕他闹事,劝他不要再喝了,并让服务员王某和李某送刘某回家。二人将刘某送到家门口等其家人出来做个交代,此时,兰某进屋拿一把菜刀向王某的头部猛砍一刀,李某见状逃离,兰某持刀未能追上。此时,兰某的家人赶到现场,见王某被砍倒在地,即将王某送往医院抢救,王某终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办案难点
        检方出示的证据链完整,无任何瑕疵,且作案手段残忍,情节特别严重,如果指控成立,那么兰某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办案效果
       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律师在经过缜密的分析、研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取得了对案件极为有利的关键证据。兰某作案当天连续几次饮酒,虽然酒后犯罪不是法定从轻情节,但是醉酒的人犯罪毕竟与正常人有所区别,其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能力减弱,加之兰某平时表现一贯良好,案发后其所在单位和村民均要求从轻处理,根据本案具体情况,兰某不属于罪大恶极而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该证据取得到法官的认同,**终判处兰某死刑缓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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