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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涉嫌受贿刑事案件——获准监外执行办案亮点——监外执行 十年牢狱疑无路 监外执行又一村 案件缩影 张某在担任成都市某****中学校长期间,曾在该院校教学楼、办公楼、操场、体育馆等施工工程中,先后三次非法收受包工头刘某感谢费共计15万元,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包工头刘某谋取利益。2007年,省教育系统某领导受贿窝案爆发,因此牵出张某受贿一案,张某被公诉机关起诉至某区法院。上述某领导窝案,社会影响极大,备受各界关注。 办案难点 1. 该案与省教育系统某领导受贿窝案关涉甚密,法院审判压力极大;2. 张某受贿10万以上,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并处罚金;3. 张某被判缓刑的可能性为零,眼见难逃牢狱之灾。 办案效果 辩护律师接受张某家属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认真细致的办案工作。通过对本案证据材料、张某可能存在哪些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以及是否可能变更刑罚执行方式等问题的研究和取证,**终确定了身体健康状况差等作为关键突破口,在法庭上展开了****说服力的精彩辩护。我所律师的辩护意见赢得了法庭的认可和**终采纳,成功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监外执行刑罚的理想结果,辩护律师的办案效果也受到了委托人、当事人的盛赞.
四川弘风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王福礼 联系电话:15378238568 座 机:0816-2225389 传 真:0816-2225389 邮 箱:3076775518@qq.com QQ:3076775518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临园路东段17-10号(翠花街58号)土产果品大厦三楼 网址:www.schfls.com 备案号:蜀ICP备2023042714号-1